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
介绍我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验

 

  

  2006年2月9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刊登文章,介绍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验。内容如下:

山东淄博ADR监测与报告工作成效显著

  2005年,山东省淄博市局以完善运行机制为手段,以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有效模式,切实加强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和报告工作,通过不断完善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宣传活动,按照“提高报告质量,增加报告数量”的工作要求,全年共上报不良反应病例数3170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769例/年,列山东省第一位,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该局在2004年基本完成组织机构、网络建设的基础上,2005年先后与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和程序,并合理制定了年度报告任务。
  二是广泛宣传,增强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自觉性。2005年,该局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药品不良反应,指导合理用药,提高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意识,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创造了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监测网络建设,不断提高网络覆盖率。该局把ADR监测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做到了监督检查到哪里,ADR监测工作就做到哪里。同时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有效发挥基层涉药人员的作用,将辖区内的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纳入相关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建立了辖区内ADR监测信息员库,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延伸到乡镇医院、个体诊所、零售药店及村卫生室,做到了反馈灵敏、报告及时,形成了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好局面。全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单位由2004年的47个,扩展到今年的320个,网络覆盖面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7倍。
  四是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报告的数量和质量。该局针对监测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工作积极性差等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更新其工作观念和相关知识,同时要求各监测单位制定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将工作成绩纳入个人及部门(科室)的年度考核,并予以一定奖励,从而激发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在宣传培训中,注意与学术相结合,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市药学会联合举办了ADR学术交流和优秀论文评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是严格实行月通报制度,及时把握监测动态。该局要求各涉药单位必须及时按期上报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每月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并对全市二级监测网单位报告数量每月通报一次。
  六是将ADR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与积极性。该局将ADR工作纳入区县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各区县局大力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宣传活动,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管,定期通报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不断增强各监测单位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址:http://www.cd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