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关于加强莲必治注射液等药品安全性监测的通知
鲁药监测 [2005] 第 007 号
各市 ADR 监测中心、省级 ADR 监测工作站 :
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第八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要求,请各中心、工作站通过监测网络对莲必治注射液(亚硫酸氢钠穿心莲内酯灭菌水溶液、克银丸以及羟乙基淀粉 40 、 20 氯化钠注射液的安全性进行密切监测,一经发现不良反应,要及时收集,迅速上报省 ADR 监测中心。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