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大检查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全省的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站发出通知,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促进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决定于2004年第三季度对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各市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组织、领导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
  2.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心及各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及办公设施的使用情况,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的组建情况。
  3.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情况。
  4.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法规和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的情况。
  通知还明确指出,此次检查与2004年度总结、评先工作结合进行,望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抓紧落实,促进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全面发展。